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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news今日新聞] 高雄市大樹區和山光電場疑有土石流疑慮,高雄市長陳其邁今(17)日震怒,要求停工改善,也會要求經濟部能源署撤銷營運許可。經濟部晚間回應,該案開發面積符合核准範圍內,針對未依核定區域施工,能源署已在13日裁罰150萬,並要求業者限期60天內改善,「最重處分將廢止業者施工許可,電業執照當然也無法核發。」
上週高雄出現豪雨,位於大樹區和山里光電案場,也因暴雨帶來滾滾泥流,讓民眾擔心土石流風險。陳其邁受訪表示,今年5月,大樹光電案經水保稽查就多次違反水保規定勒令停工,強調若在安全及相關施工規畫不符,要求能源署撤銷營運許可、終止計畫,一切以大樹居民安全為最高考量。
對此,能源署說明,該案經內政部核定總開發許可面積用地為51.4公頃,但實際光電發電及相關設施面積為21.8公頃,開發比例約42.4%,其餘未開發土地仍維持原有用途或保留自然狀態,並非全面開發,其面積是經主管機關依開發規劃審認核准,能源署依據上開相關核定據以核發施工許可45.2MW。
針對業者違法於未核定區域施工部分,能源署13日已裁罰150萬並要求業者限期60天內改善,並持續每周派員現場勘查改善情形,督導業者完成改善。若業者未能限期改善,能源署將按次連續開罰,最重處分將廢止業者施工許可,電業執照當然也無法核發。
另外,該案適用舊環評法規;環境部今年1月16日已公告修正「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位於山坡地,設置或累積設置裝置容量2萬瓩以上,或設置或累積設置面積15公頃以上,需進行環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