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載 beanfun! 一起SHOW!
組隊開SHOW,拼排位拿獎勵!
logo
留言
LINE
FB
複製
他想在過年離職、用完特休 遭主管批沒良心
NOWnews
發布於 6 個月前

[NOWnews今日新聞] 即將迎來農曆新年,許多人考慮年後轉職,一名網友就想在2月底離職,並在離職前用完特休,卻遭主管批評過年離職,會讓公司找不到人,無法交接,很沒良心,他並上網詢問,若離職預告期為20天,過年期間是否包含在內,引發討論。

該網友在Dcard上以「離職當月用掉7天特休」為題發文,表示自己想在2月底離職,是否能在2月用掉7天特休,有先上網查過說是可以的,但公司組長一直情勒說,會害他們找不到人,「說我很沒良心,要我做到3月,讓我開始有點懷疑自己查到的內容」 。

原PO詢問,若自己工作滿1年、未滿3年,離職預告期是20天,那想在2月29日離職,假設她在2月7日申請離職,其中包含過年跟請特休,這樣是有滿20天的嗎?

網友們回答,「離職日2月29日(本日要上班),往前推20天,於2月9日前提離職就可以了,7天的特休,可以請假21日至23日,26日到29日,換句話說,你2月21日開始就不用去上班了」、「你就說那7天全部放在離職前就好啦,29號走人,你就29-7,變成22號走人,很多人都是這樣做的」。

網友也力挺原PO,不要被主管情緒勒索,「就算你留到他找到人,公司也不會感謝你」、「反正都要走了,管他們怎麽想,不管怎麼罵你沒良心,都是你離開這家公司後的事了」、「千萬不要有罪惡感,主管最喜歡用這招PUA」。

也有網友分享自己經驗,「我1月中申請離職,這週開始特休10天到過完年那週,過年後繼續休假,最後1天再去辦離職」、 「我還打算提離職後把特休跟有的沒的假都用掉,直接整個月不用上班」。

據《勞基法》規定,特定性定期契約期限超過3年者,勞工工作滿3年便可終止契約,但須在30天前預告雇主。若為不定期契約,勞工若想終止契約,工作3個月以上但未滿1年者,應在10天前預告;工作1年以上但未滿3年者,得在20天前預告;工作3年以上者,則須在30天前預告。

除此之外,離職預告期必須要在離職預告期「前1天」提出,「離職日」是在離職預告期「後1天」,但預告期包含假日、例假日、國定假日、特別休假;而且只要確認雇主有聽懂並了解你要離職這件事,不管離職預告口頭上講或傳訊息、白紙黑字通知都可以,只需要「告知」雇主,並不需要雇主「同意」。

你可能也會喜歡
還想看更多你喜愛的文章嗎?
© 2024 Gamania Group
下載 beanfun! 一起SHOW!
組隊開SHOW,拼排位拿獎勵!
留言
轉傳
複製
beanfun! 採用網站分析技術為您帶來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選 "我同意" 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使用第三方 Cookie,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 隱私權政策。
下載beanfun!
瘋狂生活從 beanfun! 開始~
掃描 QR Code 立即下載
APP Store 或 Google Play 搜尋 beanfun! 下載
APP Store 搜尋 beanfun! 下載
Google Play 搜尋 beanfun! 下載
溫馨提醒您:於行動裝置安裝防護軟體
可提升裝置使用安全性
下載beanfun! 豐富你的內容
安裝應用程式,享有更多文章、小說和精彩的互動!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