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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上網自學栽種技術 家裡變大麻森林
桃園電子報
發布於 19 天前

桃園市楊梅區一名54歲蕭姓男子自透過友人取得大麻種子後,上網自學栽種技術,把自宅變成「大麻森林」。刑事警察局接獲情資,與台北市少年警察隊、桃園市刑事警察大隊及八德、中壢、楊梅警分局組成專案小組,在桃園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下,今(112)年2月8日持桃檢核發拘票及法院核發搜索票,前往蕭男位於楊梅區的自宅,查扣大麻植株112株、大麻煙草376.68公克、植物生長燈、水耕機、育苗箱、定時器、培養土、肥料等栽種設備1批、現金2萬700元、手機3支等贓證物。全案依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桃檢偵辦,並經檢察官聲押後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蕭男遭移送桃檢偵辦,並經檢察官聲押後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圖:讀者提供

刑事局表示,刑事局偵查第三大隊第一隊日前接獲情資,蕭男涉嫌在桃園地區從事製造、栽種第二級毒品大麻,立即成立專案小組,報請桃檢檢察官陳彥价指揮偵辦。案經專案小組密集跟監蒐證,掌握蕭嫌從事製造栽種大麻不法事證後,於2月8日持拘票及搜索票,在楊梅地區查獲犯嫌蕭男涉嫌製造栽種第二級毒品大麻。經調查發現,蕭男自友人處取得大麻種子後,上網自學栽種技術,並將自宅室內布置成適合大麻生長之溫室環境,購買培養土、搭建花架,定時灌溉、施肥,並以扦插方式移植分株栽種,現場大麻枝葉生長茂密宛如一片森林,已具有相當規模。所幸即時被專案小組查獲,成功阻斷大麻毒品源頭。

 

現場大麻枝葉生長茂密宛如一片森林,已具有相當規模。圖:讀者提供

刑事局指出,大麻目前仍為我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所規範之第二級毒品,依該條例第4條第2項規定,製造、運輸、販賣第二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第12條規定意圖供製造毒品之用,而栽種大麻者,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刑責極重,切勿以身試法,鋌而走險種植、製造大麻或其他毒品。警方並將持續加強打擊毒品力道,全力防制毒品危害,維護國民身心健康。

 

蕭男涉嫌在桃園地區從事製造、栽種第二級毒品大麻。圖:讀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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