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載 beanfun! 一起SHOW!
組隊開SHOW,拼排位拿獎勵!
logo
留言
LINE
FB
複製
立院三讀 加重剝奪行動自由罪刑責
NOWnews
更新於 2 年前

[NOWnews今日新聞]立法院會今(16)日三讀通過《刑法》第302條之1、第303條及第339條之4修正案,明定包括若3人以上共同對被害人犯下剝奪行動自由罪,攜帶兇器犯之、對精神、身體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之人犯之等樣態,最重可處7年刑期,若過程中致人於死,最高可處無期徒刑。

行政院於3月通過法務部所提《刑法》第302條之1、第303條及第339條之4修正案,立院今三讀通過,條文明定以私行拘禁或其他非法方法,剝奪他人行動自由,構成加重剝奪行動自由罪,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三讀條文明定,剝奪他人行動自由樣態包括3人以上共同犯之、攜帶兇器犯之、對精神、身體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之人犯之、對被害人施以凌虐、剝奪被害人行動自由7日以上;且未遂犯罰之,另對直系血親尊親屬犯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此外若犯加重剝奪行動自由罪,致重傷者可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死者,可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

你可能也會喜歡
還想看更多你喜愛的文章嗎?
© 2025 Gamania Group
下載 beanfun! 一起SHOW!
組隊開SHOW,拼排位拿獎勵!
留言
轉傳
複製
beanfun! 採用網站分析技術為您帶來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選 "我同意" 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使用第三方 Cookie,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 隱私權政策。
下載beanfun!
瘋狂生活從 beanfun! 開始~
掃描 QR Code 立即下載
APP Store 或 Google Play 搜尋 beanfun! 下載
APP Store 搜尋 beanfun! 下載
Google Play 搜尋 beanfun! 下載
溫馨提醒您:於行動裝置安裝防護軟體
可提升裝置使用安全性
下載beanfun! 豐富你的內容
安裝應用程式,享有更多文章、小說和精彩的互動!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