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載 beanfun! 一起SHOW!
組隊開SHOW,拼排位拿獎勵!
logo
留言
LINE
FB
複製
元元控前樂天女孩偷錢!反遭求償100萬 最終判決結果曝
NOWnews
發布於 3 年前

元元(本名吳婕安)2020年控訴閨密、前樂天桃猿啦啦隊「Rakuten Girls」成員陳甯亞(Mia)偷錢,陳甯亞認為自己形象受損,提民事訴訟反向元元求償100萬元,並要求元元公開道歉。一審認定元元免賠,陳女不服上訴,高等法院最新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元元免賠確定。

▲陳甯亞因偷竊事件被樂天女孩開除,目前擔任藝人造型、化妝師。(圖/陳甯亞IG)
▲陳甯亞因偷竊事件被樂天女孩開除,目前擔任藝人造型、化妝師。(圖/陳甯亞IG)

回顧本案,陳甯亞指控,元元在前年4月到7月不斷在IG發表不實言論詆毀她,導致她形象受損、工作受影響,求償100萬元;對此,元元反擊表示,陳甯亞先前曾為自己的偷竊行為公開道歉,但不久後又刪除道歉聲明,行為反覆,加上陳甯亞散布貶損她的言論,導致她被輿論謾罵,為了自清才發表關於對方的言論,內容都是基於親身經歷及朋友轉述的事實。

法官審理後認定,元元發表的言論的確是親身經歷以及朋友轉述,主觀評論意見表達,並無不法侵害陳甯亞名譽權;且陳女確曾自承有竊取元元財物,向元元求償100萬元無理由,判決陳甯亞敗訴,元元免賠。

而陳甯亞上訴後,高院仍然維持一審法官判決,認為陳確實自承偷錢,且先詆毀元元,元元以自身經驗並結合網路資訊發言,不存在妨害名譽一說,駁回陳甯亞的上訴,元元免賠確定。(編輯:倪浩軒)

你可能也會喜歡
還想看更多你喜愛的文章嗎?
© 2025 Gamania Group
下載 beanfun! 一起SHOW!
組隊開SHOW,拼排位拿獎勵!
留言
轉傳
複製
beanfun! 採用網站分析技術為您帶來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選 "我同意" 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使用第三方 Cookie,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 隱私權政策。
下載beanfun!
瘋狂生活從 beanfun! 開始~
掃描 QR Code 立即下載
APP Store 或 Google Play 搜尋 beanfun! 下載
APP Store 搜尋 beanfun! 下載
Google Play 搜尋 beanfun! 下載
溫馨提醒您:於行動裝置安裝防護軟體
可提升裝置使用安全性
下載beanfun! 豐富你的內容
安裝應用程式,享有更多文章、小說和精彩的互動!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