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載 beanfun! 一起SHOW!
組隊開SHOW,拼排位拿獎勵!
logo
留言
LINE
FB
複製
女店員遭「徒手挖眼」險失明!屏東暴力男最終判決出爐
NOWnews
發布於 3 年前

去年9月,屏東縣高樹超商一名29歲潘姓女店員,勸導有思覺失調症的50歲楊姓男子戴口罩,慘遭毆打、挖眼,害得潘女險些失明。事後楊男遭到法院裁押,楊男遭高雄高分院判刑5年,檢方認為判得太輕、提起上訴,最終遭駁回,最高法院依重傷害4年、傷害罪1年2個月,2罪判處楊男應執行5年有期徒刑定讞。

▲最高法院依重傷害4年、傷害罪1年2個月,2罪判處楊男應執行5年有期徒刑定讞。(圖/翻攝畫面)
▲最高法院依重傷害4年、傷害罪1年2個月,2罪判處楊男應執行5年有期徒刑定讞。(圖/翻攝畫面)

回顧事發經過,2021年9月26日上午9點多,楊男前往高樹鄉新南勢超商消費,潘女提醒他要把「口罩戴好」,怎料楊男竟然發狂,徒手強挖潘女眼睛,造成她一眼視網膜剝落,更對潘女拳打腳踢,直接打斷她的鼻樑骨,下手極重,所幸潘女在在醫院全力搶救下得以保住視力。

警方調查後發現,患有精神疾病的楊男並非第一次發生傷害事件,早在2021年6月底時,就曾拿菜刀攻擊老婦,害老婦腹部、頸部都受有刀傷,楊男也被強制送醫治療,8月中才出院,事隔一個多月後就發生挖眼案,令屏東鄉親人心惶惶。

今年6月份,一審判決出爐,法官依重傷害4年、傷害罪1年2個月,2罪合併判處楊男5年有期徒刑,檢方上訴二審遭駁回,但是檢方認為重傷未遂罪部分判處有期徒刑4年,有量刑悖離比例原則、公平原則之違法,再次提起上訴。不過,最高法院認為原審並無不妥因而駁回,全案宣告定讞。(編輯:孫唯容)

你可能也會喜歡
還想看更多你喜愛的文章嗎?
© 2025 Gamania Group
下載 beanfun! 一起SHOW!
組隊開SHOW,拼排位拿獎勵!
留言
轉傳
複製
beanfun! 採用網站分析技術為您帶來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選 "我同意" 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使用第三方 Cookie,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 隱私權政策。
下載beanfun!
瘋狂生活從 beanfun! 開始~
掃描 QR Code 立即下載
APP Store 或 Google Play 搜尋 beanfun! 下載
APP Store 搜尋 beanfun! 下載
Google Play 搜尋 beanfun! 下載
溫馨提醒您:於行動裝置安裝防護軟體
可提升裝置使用安全性
下載beanfun! 豐富你的內容
安裝應用程式,享有更多文章、小說和精彩的互動!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