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載 beanfun! 一起SHOW!
組隊開SHOW,拼排位拿獎勵!
logo
留言
LINE
FB
複製
台南學甲88槍掃射嫌犯 台南地院更裁仍以6萬元交保
匯流新聞網
發布於 3 年前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台南學甲區10日凌晨槍擊案中,掃射88槍的郭姓嫌犯被台北地檢署聲請羈押禁見,卻遭台南地院裁定以2萬元交保,引起社會議論,檢方提出抗告,台南高分院發回台南地院更裁,強處庭在今(18)日晚間7時30分進行,審理近一小時後,仍裁定郭姓嫌犯以6萬元交保。可抗告。

郭嫌和身分不詳之人同謀,由身分不詳的槍手騎乘機車,10日凌晨2時58分先向學甲區頂山寮公司持長槍瞄準建築物掃射58發子彈、再於3時6分向學甲區市議員服務處鐵門掃射30發子彈後,揚長而去。

台南地檢署核發拘票拘提郭男到案,訊後以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恐嚇罪嫌,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南院卻以被告坦承有湮滅他人刑事被告案件之證據,否認恐嚇及持有槍枝子彈罪之犯行,檢方沒有事證可以證明郭嫌涉犯恐及持有槍枝子彈罪,犯罪嫌疑重大。

湮滅證據部分郭嫌已經坦承,且有監視錄影擷取照片等資料,這個部分犯罪嫌疑重大,而且尚有共犯未到案,有串證之疑慮,但是這個部分事實明確,認得以具保代替羈押,而無羈押之必要,裁定郭嫌2萬元交保

檢方提出抗告,台南高分院發回南院更裁,不過強處庭審酌後,仍認為檢方沒有郭嫌涉犯恐嚇及槍砲的事證,郭嫌所犯湮滅證據罪是最重本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

強處庭審酌犯案情節、罪嫌刑度、郭姓被告供述及其權益之保障等情形,並斟酌被告之身分地位、資力、犯罪情節輕重等一切情狀,准予被告於提出6萬元保證金後釋放,並限制住居。駁回檢方羈押及禁止接見、通信的聲請。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更多匯流新聞網報導:

調查局查獲中華微視公司 接受陸資對台認知作戰

過失縱放人犯 中監人犯脫逃案3管理員被起訴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

你可能也會喜歡
還想看更多你喜愛的文章嗎?
© 2025 Gamania Group
下載 beanfun! 一起SHOW!
組隊開SHOW,拼排位拿獎勵!
留言
轉傳
複製
beanfun! 採用網站分析技術為您帶來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選 "我同意" 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使用第三方 Cookie,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 隱私權政策。
下載beanfun!
瘋狂生活從 beanfun! 開始~
掃描 QR Code 立即下載
APP Store 或 Google Play 搜尋 beanfun! 下載
APP Store 搜尋 beanfun! 下載
Google Play 搜尋 beanfun! 下載
溫馨提醒您:於行動裝置安裝防護軟體
可提升裝置使用安全性
下載beanfun! 豐富你的內容
安裝應用程式,享有更多文章、小說和精彩的互動!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