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載 beanfun! 一起SHOW!
組隊開SHOW,拼排位拿獎勵!
logo
留言
LINE
FB
複製
房東房客忘繳印花稅 桃園地稅局:這種情形可免繳
桃園電子報
發布於 2 年前

民眾在租屋時會與房東簽訂租賃契約以保障雙方權益,經常有房東收取押金或租金時,未另外開立收據,直接在租約上註記收取款項並簽收,卻沒有繳貼印花稅票。桃園市地方稅務局表示,租屋契約原本不屬於印花稅課稅範圍,但房東租約上載明收款金額並簽章,該租約便兼具銀錢收據性質,應按收款金額繳納千分之4的印花稅,房客收回押金時也必須繳納;若房東以匯票、本票或支票等方式收取租金,並於收款欄註明票據名稱、號碼及金額者,則可免繳印花稅。

房東收取租金、押金時,常會忽略要繳印花稅。示意圖:截自freepic

地稅局舉例說明,有房客向房東承租辦公室1間,簽約時房東收取首月租金15萬元及押金20萬元、退租時由房客收回押金,以上皆於租約上有簽章註明收訖;房東就應該按收款金額的千分之4,繳納印花稅1400元;房客退租收回押金時,也應該繳納印花稅800元。

你可能也會喜歡
還想看更多你喜愛的文章嗎?
© 2024 Gamania Group
下載 beanfun! 一起SHOW!
組隊開SHOW,拼排位拿獎勵!
留言
轉傳
複製
beanfun! 採用網站分析技術為您帶來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選 "我同意" 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使用第三方 Cookie,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 隱私權政策。
下載beanfun!
瘋狂生活從 beanfun! 開始~
掃描 QR Code 立即下載
APP Store 或 Google Play 搜尋 beanfun! 下載
APP Store 搜尋 beanfun! 下載
Google Play 搜尋 beanfun! 下載
溫馨提醒您:於行動裝置安裝防護軟體
可提升裝置使用安全性
下載beanfun! 豐富你的內容
安裝應用程式,享有更多文章、小說和精彩的互動!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