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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今(17)日起「0+7」新制上路,確診者同住家人如果打滿3劑疫苗,可以選擇7天自主健康管理,完全不必居家隔離。不過確診者填寫自主回報系統時,若未勾選同住家人已完成追加劑,則還是適用「3+4」的3天居家隔離、4天自主健康管理,等於民眾可以自行選擇。就有民眾疑惑,若打滿3劑但仍選擇「3+4」,可以請防疫隔離假嗎?對此,勞動部也回應了。
指揮中心最新的「0+7」新制,等於讓確診者的同住家人只要打滿3劑疫苗,便可自行選擇要採用原本的「3+4」或是新的「0+7」防疫規定,不過已經有保險業者放話,如果保戶是自選「3+4」接受居家隔離,將不會給付隔離補償金。
除了防疫險的問題,自選「0+7」或「3+4」衍生的另一個問題就是,員工自選「0+7」後,是否適用防疫隔離假?
對此,勞動部表示「可以」,雇主不得不准假,也不得強迫勞工改以其他假別處理,也不得因此扣發全勤獎金。但若雇主要求打滿3劑的勞工一定要選擇「0+7」新制,勞動部則表示必須經過勞資協調取得共識,若有爭議可以請勞工局協調。(編輯:倪浩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