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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屯連死3隻浪犬  網友怒PO臉書肉搜
勁報
更新於 3 年前

【勁報記者何秀菁/南投報導】南投縣草屯鎮元旦假期驚傳疑似虐殺浪浪案件,3隻流浪幼犬身上多處傷口陳屍郊區,其中一隻脖子被扭斷反轉,狗媽媽將幼犬屍體咬進涼亭整晚陪著牠們,網友心碎質疑遭虐殺在臉書PO文並向警方報案;草屯警分局豐城派出所員警前往現場將幼犬遺體帶回,並通報南投縣家畜疾病防治所,經防治所人員檢驗後發現浪浪身上有多處傷口是穿刺傷及撕裂傷,可能是流浪狗互咬造成死亡,研判沒有人為虐殺跡象。

草屯警分局豐城派出所於2日晚間6時許接獲報案,報案人指稱在草屯鎮土城里舊中正路涼亭有犬隻遺體,不知為路殺還是被虐,身體都是傷。警方到場後,未發現有行兇工具,也無目擊證人,且路口監視器,距離案發現場距離較遠,也尚未發現有可疑人士經過;警方仍依《動物保護法》現場拍照蒐證後,將犬隻遺體帶回存證,並立即通報南投縣家畜防治所。

南投縣府家畜防治所保護科人員到場,發現犬屍身上主要傷口為穿刺傷及撕裂傷,在頭部有似牙齒排列的傷口,因此判斷為流浪動物間互咬所造成的死亡,研判無人為虐(毒)殺之跡象,認為尚無送往採檢之必要,並開立違反動物保護法稽查紀錄表交由警方備查。

動保人士表示,以傷口狀況是有可能為動物所咬傷,但餵養浪浪的愛媽說平時現場並無發現有其他流浪動物出沒,連死3隻浪犬,餵食浪浪的愛媽心情情緒崩潰!是有多凶猛的狗可以連續咬死1隻又接著咬死第2隻及第 3隻?當第1隻被咬的時候,另外2隻都不會逃跑嗎?而且狗媽媽就在旁邊,質疑是否有人惡意放惡犬攻擊。

《動保法》規定,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若以宰殺、故意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

分局長康健浚表示,任何生命都需要被尊重,警方接獲動物遭虐之案件均依動物保護法等相關法令調查並通報主管機關處理、法辦。此次經家畜疾病防治所專業判斷為動物間不良互動造成死亡,若有民眾提供影像等證據證實人為傷害,警方將續為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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